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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3

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09年06月12日 19:51:51  来源:[color=#000066]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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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CHGx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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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李亚杰、崔清新)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D<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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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朱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低价购买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 %**u@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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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志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v;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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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rl=*news.xinhuanet.*/newscenter/2008-10/28/content_10269061.htm]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志刚辞职请求的决定[/url] 1\rm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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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8YOoP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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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无分类 |  评论(2) |  浏览(5053) |  收藏
一共有 2 条评论
ctxz 2009-06-13 11:20 Says:
【背景资料】


[事件黑幕] 大财经委副主任朱志刚和前首富王福生的内幕曝光
  在被“双规”一个月之后,财政要员朱志刚涉嫌腐败的问题逐渐曝光


  今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朱志刚的请求,同意其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如是表述。

  这是官方首次正面回应朱志刚违法违纪问题。

  朱志刚在此前的10月15日,被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审查。

  接近案件调查的人士告诉记者,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一,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按开盘折算差价约70万元,市场差价则高达数百万元。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王在2007年《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上位列351位。

 11月13日,王福生之子王子建向记者证实,中央纪委在朱志刚“双规”之前——今年年中,曾赴其父亲的公司调阅西直门“金晖嘉园”项目的档案,以核对朱志刚家属低价购房事宜。

 朱志刚案目前由中央纪委、公安部交叉查办。除上述房产问题,朱志刚还涉嫌操控资产评估,并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朱志刚与王福生

  朱志刚1950年5月生,自幼长于北京。其祖籍系陕西陇县,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即归属陕西代表团。

  朱的户籍住址是宣武区广安东里42号,这个大杂院位于广安门内大街北侧的一条小胡同,破旧的木门里挤进了数家住户。朱志刚至少在十年前即搬离此处。

  朱志刚有39年工龄与35年党龄。他从北京市大兴县财税系统基层干部起步,1987年升为大兴县委常委、副县长。1988年8月,财政部下设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专司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等。朱志刚于1989年出任该局产权司司长,1994年升任副局长。

 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8年机构改革中被撤,朱志刚转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晋级为副部级。2000年7月起,改任副部长,直至今年2月转调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任财政部副部长期间,朱曾分管过关税司、经济建设司、企业司、预算司、投资评审中心等。同时兼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延续其早年的资产评估工作。


 “他平时讲话没有官架子,也不装腔作势。”在其财政部的一位同事看来,朱志刚衣着朴素,作风低调,对财政问题亦能说到点子上。另有财政系统的人士则称,朱志刚做事雷厉风行,但言行蛮横,不顾及他人感受。

 王福生1951年12月生,比朱志刚小一岁多,祖籍东北,亦自幼在北京长大。王1984年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工民建施工管理专业,早年任职于中建一局,后以专业之长下海经商。


  朱志刚与王福生的交情,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朱志刚为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司长,虽无很大实权,却熟谙国有资产处置玄机。

 1993年3月,王福生在北京大兴县注册成立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富华)。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国有企业合资成立,其中包括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投资的15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夺元,是朱志刚的叔父。

 北京富华成立不久,王福生行贿的劣迹即昭显。1997年审结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纪诚一案的判决书显示:“1993年6月间,黄纪诚协调、解决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成立、经营开发权等问题,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福生松下空调一套,价值人民币1.05万元。”

 北京富华的第一个大项目是富华大厦,这栋纯欧式风格的建筑矗立于寸土寸金的北京东二环边上,土地来自于一家国营制袜厂。熟知此项目运转的人士称,朱志刚曾以中间人身份周旋其间,为王福生找地、批项目。,

  1996年建成时,富华大厦仅用一年即售出80%。1997年,王福生又在富华大厦一侧开发了美惠大厦,大型国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购买了该楼的大部分房产

1998年12月,包括朱夺元控制的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等国有大股东,均以原价退出北京富华。此后,北京富华经过数番腾挪,被王福生完全实际控制。

  1999年1月,王福生注资2.5亿元成立了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富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出资人包括其弟王卫东、王宪平,妹夫孙伟光等。以此为平台,新富公司独资或合资设立了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富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加之此前的北京富华,组成了“新富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