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9月18日签令公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如下: y6I~P>-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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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Y`k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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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5l';y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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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YS |